工程預付款比例最新規(guī)定及常用扣回公式算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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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來解釋一下什么是工程預付款,工程預付款又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。一般用于承包人為合同工程施工購置材料、工程設備,購置或租賃施工設備、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所需的款項。工程預付款又經常與預留金 ,暫列金額等相混淆,這期只講預付款。
一、關于預付款比例最新規(guī)定
1、《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》有相應規(guī)定:
(一)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按合同約定撥付,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%,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%,對重大工程項目,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。計價執(zhí)行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(GB50500—2003)的工程,實體性消耗和非實體性消耗部分應在合同中分別約定預付款比例。
(二)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,發(fā)包人應在雙方簽訂合同后的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預付工程款,發(fā)包人不按約定預付,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后10天內向發(fā)包人發(fā)出要求預付的通知,發(fā)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預付,承包人可在發(fā)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,發(fā)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利息(利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),并承擔違約責任。
(三)預付的工程款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抵扣方式,并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抵扣。
(四)凡是沒有簽訂合同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,發(fā)包人不得預付工程款,不得以預付款為名轉移資金。
2、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(GB50500—2003)規(guī)定
2018年規(guī)定工程預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價款(不含其他項目費)的30%,一般為合同價款(不含其他項目費)的10%,如果合同中有約定應按合同約定比例支付。而且預付款不得用于與本合同工程無關的事項,具有??顚S玫男再|。
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(GB50500—2003)的工程,主要是為了規(guī)范風險和便于財務審計,實體性消耗和非實體性消耗部分應在合同中分別約定預付款比例。
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,對重大工程項目,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%,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%《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》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按合同約定撥付。
特別提醒的是《合同法》中無此條款,在我國,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的法律,它主要規(guī)定合同的訂立、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、變更、解除、保全、違約責任等問題。
二、工程預付款扣回公式
工程預付款的扣還和扣款有以下幾種方式:
備料款屬于預付性質。施工的后期所需材料儲備逐步減少,需要以抵充工程價款的方式陸續(xù)扣還。
施工合同中應約定起扣時間和比例。
(1)按公式計算起扣點和抵扣額
原則:當未完工程和未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價值相當于備料款數額時起扣。每次結算工程價款時,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價款,竣工前全部扣清。
未完工程需主材總值=未完工程價值×主要材料比重=預付備料款
未完工程價值=預付備料款÷主要材料比重
起扣時已完工程價值=施工合同總值-未完工程價值
應扣還的預付備料款,按下列公式計算:
第一次扣抵額= (累計已完工程價值-起扣時已完工程價值)×主材比重
以后每次扣抵額=每次完成工程價值×主材比重 例:某工程合同價款為300萬元,主要材料和結構件費用為合同價款的62.5%。
例:某工程合同價款為300萬元,主要材料和結構件費用為合同價款的62.5%。
合同規(guī)定預付備料款為合同價款的25%。則:
預付備料款=300×25%=75萬元
起扣點=300-75/62.5%=180萬元
即:當累計結算工程價款為180萬元時,應開始抵扣備料款。此時,未完工程價值為120萬元
所需主要材料費為120×62.5%=75萬元,與預付備料款相等
(2)按合同規(guī)定辦法扣還備料款
例如:規(guī)定工程進度達到60%,開始抵扣備料款,扣回的比例是按每完成10%進度,扣預付備料款總額的25%
(3)工程最后一次抵扣備料款
適合于造價低、工期短的簡單工程
備料款在施工前一次撥付,施工過程中不分次抵扣。當備料款加已付工程款達到95%合同價款(即留5%尾款)之時,停止支付工程款
三、工程預付款扣回常見實操算法
一種是等值扣回法,即規(guī)定在工程中期支付證書中工程量清單累計金額超過合同價值20%的當月開始扣回,止于合同規(guī)定竣工日期前三個月的當月,在此期間,從中期支付證書中逐月按等值扣回,這種方法雖然簡單,易掌握。但當工程進度緩慢或因其他原因工程款支付不多的情況下,會出現扣回額大于或者接近工程支付額,而是中期支付證書出現負數或接近零,而且實際工程往往沒法確定確切工期,所以采用不多。
另一種是“超一扣二”法
開工預付款在進度付款證書累計金額未達到簽約合同價的30%之前不予扣回,在達到簽約合同價30%之后,開始按工程進度以固定比例(即每完成簽約合同價的1%,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%)分期從各月的進度款證書中扣回,全部金額在進度款證書的累計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的80%時扣完。
兩種扣回方式各有利弊,相比起來,超一扣二的方法在工程實踐過程更為合理,值得推薦。
